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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复审?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什么样的案件可以申请复审?
一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二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需要指出的是,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仅能选择复审这一种救济措施,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行政复议。
专利驳回复审的周期是多久?
专利申请被驳回
→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
→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
→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
→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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