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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申请费用
一、欧盟 商标 费用的规定是什么? 欧盟商标费用的规定是存在着不同标准的收费状况,一般情况下几千元左右, 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 商标法 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 抢注商标 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当然,想撤销B公司的商标,还是很有难度的,就算成功也会浪费很多时间和费用。这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向B公司提出 商标转让 ,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出来或者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而这种方法可能要花费的费用会更加可观。 (二)恶意注册使用域名的情形
1、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另外,有人会为了利益注册使用域名,而有些人看到一些好的简单易懂的域名,在对方还没及时去注册的时候,先下手为强,恶意抢注域名。等到后面该域名所有权人发现后,就以要求对方拿钱购买为要求,以便从中获取利益。
二、确定对方是在恶意抢注域名的,那么看看其是否满足下面的条件: 1、注册人跟他注册的域名之间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由于该域名被注册,使得他人没办法得到。而所谓的必然联系,就是说注册单位 代理 注册人有完善的证明。如代理人证明、单位注册证明等等。 2、注册人通过其注册的域名获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综上,从域名管理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在域名管理上采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对恶意抢注域名有不同的定义,在域名争议上也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的所在国采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域名案件,恶意抢注域名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可能商标申请注册的话,它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主要还是因为确实申请商标,它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说一些工本费用等,在欧盟国家申请 商标注册 ,也需要费用,综合下来,费用大概在几千元左右,当然,具体国家还是存在差异。
欧盟专利申请的费用
欧盟 专利 价格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根据欧盟委员会介绍,专利的申请价格可能从36000欧元下降至6400欧元,经过长达12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将会不断完善机器翻译技术, 申请专利 的成本可能进一步下降到低于5000欧元。这些成本估计仍高于美国专利的1850欧元$。欧盟领导人希望单次的 专利申请 政策可以让投资者感到更具有吸引力,从而帮助欧洲赶上其他的全球竞争对手。2011年,美国授予了约224,000项专利,中国授予了约172,000项专利,欧洲只有62,000项。 欧盟工业产权 在工业产权领域,欧盟目标是针对未来的共同体 商标 、设计和专利等建立一个单一的保护体系,通过单次申请即能在欧盟范围内产生效力。2007年,欧委会通过一份关于专利系统的通讯,建议采用“共同体专利”(community patent),并在专利领域实施欧盟统一的司法 管辖权 。作为后续措施,2008年7月16日,欧委会通过一份关于欧洲工业产权战略的通讯,制订了不同类型 知识产权 的保护战略,其中也包括加强针对假冒和盗版的执法倡议。 商标 欧盟理事会通过第40/94号规定(最后一次修订在2006年)保护“共同体商标”,任何自然人均可通过申请注册获得 商标权 ,注册费为230欧元。共同体商标由“内部市场协调办公室(简称OHIM)”负责注册和管理,在欧盟27国具有法律效力。成员国商标体系与欧盟商标体系同时并存,并互有分工,如打击 侵权行为 的职责归属成员国专门指定的法院。 商标保护期为10年,可无限制延长,其所有人享有对该商标使用的专有权,并有权阻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同意而使用该商标。共同体商标可以转让。 商标注册 后5年时间内,如未能在欧盟进行“真正的使用”,即正常的商业化行为,该商标权可被驳回。针对欧共体商标和成员国商标两个体系并存的现象,欧盟加大内部协调力度,以更好保护权利人的权益。目前,欧拟加入《2006年关于 商标法 的新加坡条约》。 2007年,OHIM共 注册商标
8.8万件,比上年增加了14%。与2004年相比,注册申请增加了50%而注册所需时间减少了1/3。有14%的共同体 商标注册申请 使用WIPO《马德里议定书》中的程序。德国是申请注册商标最多的成员国,占申请总数的17%,其次为英国(10%)、西班牙(8%)。 工业设计 欧共体制订了第98/71/EC号设计指令和理事会第6/2002号规定保护“共同体设计”,在27个成员国统一有效。设计指令只保护经注册的设计,并与各成员国针对经注册的设计的保护体系平行运行。成员国关于保护设计的法律已在很大程度上被欧盟设计指令趋同,其保护要求和保护期限与经注册的共同体设计一致。尽管设计指令不保护未经注册的设计,但很多成员国在本国法律体系中对此予以保护。考虑到各国实际操作相差较大,设计指令将有关“复杂产品的零配件”,尤其是汽车零配件的设计保护问题,留给成员国自行决定。 共同体设计权可通过向OHIM申请注册获得(经注册的共同体设计)或通过公开发表方式自动获得(未经注册的共同体设计)。经注册的设计有更长的保护期,最多可延长至25年;未经注册的设计在公开发表后有3年保护期,且保护方式与前者不同,即只有当被保护的设计被复制时才能认定侵权;未经注册的设计保护主要为那些市场周期较短的商品提供实用和短期的保护。经注册或未经注册的设计一旦经由其权利人或经其允许投放共同体市场,该权利即耗尽。 设计在公开展示后一年内可进行注册。注册可向成员国相关知识产权机构或荷比卢设计局申请,也可向OHIM直接申请。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在欧委会第2245/2002号规定中作了详细规定,收费标准可以参见第2246/2002号规定。 某一产品经注册的设计保护并不影响该产品可能包含的其它类型知识产权保护。成员国法院负责追究设计的侵权行为。复审委员会负责有关设计的复审问题;如对复审委员会有异议,可 诉讼 至法院,由其决定是否取消或改变相关决定。 与以前历次欧盟扩大一样,在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2007年1月加入欧盟之前,已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和设计,其法律效力自动延伸至上述两国。 专利 欧制订了1973年《欧洲专利公约》(简称EPC,2007年修订),对专利予以保护。2007年版EPC对相关程序和做法进行了完善,对实质 专利法 进行了小幅改进。 欧洲专利由欧洲专利组织(简称EPO)授予,不同于共同体专利。欧洲专利可授予任何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只要这些发明的商业使用不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破坏动植物多样性、以及针对人或动物的外科和治疗办法。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或多人可申请专利,在申请阶段可使用任何语言,随后需翻译成《欧洲专利公约》三种工作语言(英语、法语、德语)中的一种。欧洲专利归发明人或其 法定继承人 所有,保护期为20年。药品或植物 发明专利 可通过增补保护证书(SPC)获得最多不超过5年的延长保护,相关要求与国别专利相同。欧洲专利只能在申请中所指定的EPC签约国得到保护,其侵权问题由成员国法律负责处理。 各成员国专利法存在的差异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正常运行,欧委会正设法使各成员国法律趋同,其最终目标是引入共同体专利,以更有效地防止 专利侵权 。 2006-2007年间,向EPO和成员国专利局申请的专利数量由135,400件增加到了140,700件,其中28%涉及医学、电子通讯技术和计算机。在向EPO的申请中,首次申请比例达14%。 2006年,欧委会通过第816/2006号规定,允许对药品专利进行强制许可,以便向公共健康问题突出的相关国家出口。2007年底,欧委会代表欧共体接受了关于修订TRIPS协定的议定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欧盟一般申请一个专利是非常贵的,面且专利一旦申请之后,也是需要每年进行缴纳年费的,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所以,在申请欧盟专利的时候多咨询一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而且东西的不同,收费的标准也是会有区别的。
国外的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国外商标注册费用是23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的注册缴纳费用标准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的缴纳标准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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