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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是不能申请发明专利的、为什么要申请德国专利 申请专利的方式

在不久的将来,欧洲将推行"具有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也称为 "欧盟专利",预计将在26个欧盟成员国(不包括克罗地亚和西班牙)有效。最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大大降低了申请、翻译成本。

有哪些产品或技术是不能够申请发明专利的

根据《欧洲专利法》第52条,以下类别不被承认是发明。

1. 自然物质的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法

2. 美学创作

3. 进行智力、游戏或商业活动的计划、规则和程序; 数据处理设备的程序

4. 信息的复制

根据《欧洲专利法》第53条,一些发明创造即使符合法律上的定义,但仍然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1. 因被商业性滥用而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发明;这种违法公共秩序或道德的滥用表现不能仅仅局限于所有或某些缔约国的法律或行政条例。

2. 植物或动物品种、自然物质的发现。此类实质上是植物或动物育种的生物学过程。这不适用于微生物工艺技术或者通过这种工艺技术获得的产品。

3. 对人体或动物身体进行外科手术或放射性治疗的方法,以及对人和动物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即: 为识别、研究和确定人体或动物病因的过程,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虽然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实施该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产品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对于一项发明是否属于上述类别,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尤其是 “软件专利” (Software-Patenten)为例,欧洲地区的要求往往比美国专利局严格得多。

为什么要申请德国专利

1.防止他人申请相同的专利保护。通过获得专利保护,专利权人将能阻止他人对相同发明取得专利保护权。

2. 获得授予许可的额外收入。专利权人可将发明中的权利许可给他人,专利是缔结许可协议的重要前提,以换得一次性报酬和/或持续支付的使用费。出售(或转让) 一件专利是所有权的转让,而授予许可则意味着仅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发明。

3. 禁止他人使用该技术。有了专利保护,专利权人就有权在有限的时间内(通常为20年)禁止他人使用该项发明。

4. 提升企业形象。商业合作伙伴、投资者和客户通常将专利组合视为公司具有高水平的专门知识、专业化的技术能力的证明。这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市场价值,搭建更多合作资源。

5. 出于战略上的考虑。例如,申请人为其发明所可能需要的解决方案申请专利保护,尽管暂时不会采取该解决方案,但是这种策略让以后将采取同样解决方案的第三方无法提出专利保护申请。这个战略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一个在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重要的技术。

很明显,申请专利的原因并不只有一个。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要仔细考虑自己想要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并征求有经验的专利专家律师的意见。这不仅会直接影响申请质量,也会决定整体的专利保护策略。

申请专利的方式.png

申请德国专利的方式

目前,申请人无法获得全球通用的“世界专利”或“国际专利”。专利是地域性权利。例如,申请人希望德国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那么申请人需要按照德国专利局(DPMA)的要求提交专利申请,以获得德国专利局对专利的授权。

申请哪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最为适合,主要取决于所需的专利保护范围和所需支付的专利申请费用。从战略方面来看,一项专利申请的周期长度也需要考虑在内。

获得专利的三种不同方式:

1.国家渠道:适合想要在少数几个国家/地区申请专利保护的申请人,并且已经确定哪些国家是其最重要的市场。

2.欧洲渠道( Europäische Patentamt,EPA): 适用于在欧洲专利体系的4-5个以上的成员国中申请专利保护。

3.国际渠道(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如果申请人想简化提交材料的程序,但又想尽可能在更多的国家寻求对您发明专利的保护。通过这种方式,申请人具有自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日起多达 18 个月的额外时间去考虑对其发明专利商业性利用的可能性;在申请专利4.保护国获得专利批准的可能性;评估发明的技术价值以及具体在哪些国家仍有必要继续申请专利保护。

如果申请人选择国家专利保护申请(如申请德国和美国专利保护),专利申请直接分别递交给德国和美国专利局的成本要比通过跨国组织在多个国家/地区递交专利保护申请的成本低得多。在一年之内,您可以使用“优先权申请”在其他国家/地区对自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保护。根据《欧洲专利公约》,提交首次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提交首次申请的12个月之内就同样的发明提交欧洲专利局申请时,即享有专利优先权。

5.如果您的创造发明获得欧洲专利保护(EPA),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发明创造在《欧洲专利公约》( 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的所有成员国都受到保护,但是申请人的发明保护申请无需再】成员国的国家局进行近一步审查验证即可生效。与国家专利保护申请相比,欧洲专利申请(EPA)的专利授权费和成本要高得多,但如果申请人要申请欧洲4-5个国家的专利保护,通过EPA渠道的申请费用要比单独向这4-5个国家的专利局申请授权便宜很多。因此申请4-5个EPA成员国的专利保护,通过此渠道申请是划算的。

6.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专利保护,专利号以“WO”开头,PCT是一种申请的简化过程,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即可以向PCT中的所有缔约国中任意国家申请,且目前PCT现在已有152个缔约国。

7.由于PCT申请的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分开,使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进行申请方案调整。在国际阶段,PCT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申请人会收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专利性书面意见。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前景。根据这些报告和书面意见,申请人可初步判断自己的发明是否具专利性。在多数情况下,申请人具有自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日起多达 18 个月的额外时间,再开始启动每一个具体专利局的国家阶段程序。申请人可利用这额外的时间评估有多大机会仍能在申请专利保护的国家获得专利权以及和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利用的可能性,并评估发明的技术价值以及在哪些国家继续寻求保护的必要性。

三种申请途径并不冲突。例如,申请人可以首先提出国家专利保护申请,在12个月的 "优先权申请期限" 之前再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出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这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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