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专利制度与中国专利制度类似,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韩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发明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韩国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程序有哪些、韩国专利申请文件
(一)三轨制审查模式
KIPO自2008年10月起开始实施三轨制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审查体系,用户可以在加快审查、常规审查和延迟审查中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的审查模式。加快审查提供3个月至5个月内的审查服务,适合处于市场追赶地位、需要尽快进行专利布局的申请人;延迟审查提供在指定的延迟审查日(从请求审查起24个月至专利申请日起5年)3个月内的审查服务,适合需要充分准备时间的申请人。
1.适用对象
任何申请人均可提交。
2.启动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官方指定检索机构提供的现有技术检索报告。
3.加快程度
从提出申请日起3个月至5个月内完成审查,一般为3个月。
4.加快数量
自三轨制审查模式实施至2014年底,KIPO每年加快审查数量见表1(数据来源于KIPO2014年年报)。
(二)绿色技术超快速审查
2009年10月,KIPO对绿色技术主题的相关申请实施超快速审查。
1.适用对象
申请的技术主题必须是“绿色”相关的分类,即获得政府援助或证明,或者是相关环境法律中认定的情况。2010年4月起,符合《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规定援助政策的获得产品也可以申请超快速审查。
2.启动条件
网上在线提出申请;提交一份官方指定检索机构提供的现有技术检索报告;提交一份说明,指出为什么选择超快速审查。
3.加快程度
从提出申请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查,最快的记录是从申请到完成审查共11天。如果被驳回,则该申请进入上诉程序,同样得到超快速审查,4个月内结案。
4.加快数量
自绿色技术超快速审查实施至2013年底,KIPO每年加快审查数量见表2。
(三)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加快审查
1.适用对象
首次申请为与KIPO签署PPH协议的专利局,二次申请进入韩国。截至目前,通过全球PPH和IP5 PPH与KIPO进行合作的有23个国家和地区,另外KIPO还与墨西哥等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PPH协议。
2.启动条件
在先审查决定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有授权前景,申请人可要求在后审查加快。
3.加快程度
取决于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4.加快数量
2014年,KIPO共收到2594件PPH申请。
(四)优先审查
早在1981年,KIPO就设立了优先审查制度,韩国专利法第61条是优先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该法律规定在遇到有关下面任何专利申请之一时,特许厅厅长可以让审查员进行优先审查:
1.申请公开后,非专利申请人的其他人认定可以对相关专利申请进行产业化的情况;
2.总统令认定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专利申请的情况。
专利申请文件
包括巴黎公约途径和直接向韩国提出申请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6个月届满前向韩国工业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外观专利申请时,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提供的信息:
(1)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申请人应当提交立体图(展开图)和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六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必要时可以提交参考视图。
(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4)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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