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我国申请人向欧洲提交专利申请的数量快速增加。由于欧洲专利申请的费用较美国、日本等高出许多,欧洲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如果申请人选择保护的生效国数量较多,将需要上万欧元的费用。目前欧洲专利申请在新申请提交时会默认指定所有缔约国,之后欧洲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续官方下发授权办理登记通知时,会让申请人从新申请提交时指定的所有缔约国中选择需要进行生效程序的国家。
申请欧洲发明专利步骤
一:申请人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专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语言为(英语、法语、德语)。
二:欧洲专利局检索:
欧洲专利局一般会与申请的专利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文件进行检索。
三:专利申请公布:
欧洲专利局将于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结果,检索报告在公布前做出,以便申请人能选择是否继续申请。
四: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申请人应在申请时或欧洲专利局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同时需指定具体成员国。
五: EPO 对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并出具一份或多份审查报告,申请人进行审查答辩。
(答复欧洲检索报告算作一次答复OA) 欧洲发明一般三次OA
第1次:转送官方第一次审查意见Article 94(3)EPC;
第2次:撰写和提交回复官方意见Rules 70(2)and 70a(2) EPC (第一次回复官方意见);
第3次:撰写和回复第一次审查意见Article94(3) EPC (第二次回复官方意见);
六: 欧洲专利授权:
当审查通过后,欧洲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
明年预计欧洲统一专利制度生效,不需要去各个国家生效,统一在欧盟十几个国家生效,费用和现在去4到5个国家差不多。
欧洲专利授权条件
● 须为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
● 具有新颖性,即不属于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前以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但在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由于明显滥用与申请人的关系或者为了在特定国际展览会上展览而公开的,不影响新颖性;
● 具有创造性,即对相关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
● 能够工业化生产或使用;
● 充分披露,使得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发明;
● 一次申请仅能涉及一个发明或者属于同一发明构思的一组发明,不过在EPO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 不属于不得授予专利的客体,比如人类或动物的治疗或诊断方法、新植物或动物品种、生产动植物的实质生物学方法、发现、数学方法、计算机软件、商业方法等;
● 发明的实施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比如克隆人体或将人类胚胎用于商业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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