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外专利有不同的途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在中国大陆完成的发明可以不先在中国申请专利,可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但需要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
科威特专利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申请人依据外国专利法按照巴黎公约做出的专门规定,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的途径。通常仅在向少数外国申请专利时使用。
2、地区专利途径
一个确保国际专利制度的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的适当策略是专利授权机构的地区化。
科威特国际专利申请材料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一般在没有特别指出的情况下,国外“专利”主要指的就是发明专利。由于专利的地域性,一个技术方案要想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保护,必须要在这些目标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是否申请国外专利还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是否容忍技术外溢,是否进入国外市场,是否准备交叉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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