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虽然已经回归了将近20年,但由于实行一国两制的原因,其专利制度和我国不同。香港地区专利法律由《专利条例》和《注册外观设计条例》进行保护。
香港新专利条例 香港新注册外观专利条例 香港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香港新《专利条例》
香港新《专利条例》于1997年5月28日获立法局通过并于6月27日实施。新《条例》规定,香港将建立由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组成的独立专利制度。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获得注册并授予的专利。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取得标准专利有两个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将其发明向指定专利局提出申请,在申请被指定专利局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记录。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予以记录并公布。然后申请应选择一个在后的日期——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或记录申请被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知识产权署申请注册和授权。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予以公布。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自在指定专利局申请之日起算。
新《条例》同时规定了对短期专利的保护制度。设立短期专利的目的是保护只具有短期商业价值的发明并使申请人能尽快获得专利权。短期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直接受理。对短期专利,注册处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合格即授予专利权。但申请人在提交短期专利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一份由规定检索机构对此专利所做的检索报告。短期专利的有效期为4年,可续展4年,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
标准专利可在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一次,有效期最长达20年。短期专利则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4年后续期,有效期最长达8年。
香港新《注册外观条例》
新《注册外观条例》于1997年6月4日获立法局通过,于6月27日生效。
香港设立一种无需实质审查的注册外观制度。外观设计的首段有效期为自注册申请提交日期起5年,之后可以每次续展5年,但注册的有效期总共不得超过自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25年
香港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一)标准专利需要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第一阶段:
1、指定专利局的公开文本,包括PCT申请公开文本;
2、中英文摘要;
3、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第二阶段:指定专利局的公告文本。若指定专利局尚未公告,须先提供由指定专利局出据的授权证明文件。
(二)短期专利需要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1、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摘要附图;
2、指定国家专利局出据的检索报告;
3、有优先权的申请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4、PCT申请进入中国的申请还需提供下列文件:
A、PCT申请公开文本包括检索报告复印件 B、进入中国阶段日期 C、中国专利局公开文本复印件(如果有)。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片或照片,并作必要的说明。图片要求提供六面视图和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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