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与中国贸易往来最密切的国家之一,中国企业在美国提交的专利申请呈现出递增的趋势。为了应对各种需求,尤其是对于一些希望尽快获得授权专利以及时保护现有的知识产权或尽早获得专利权实施的申请人而言,美国专利商标局在专利申请阶段提供了一系列加快程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加快审查
1.适用对象 首次申请为与USPTO签署PPH协议的专利局,二次申请进入美国。目前为止,通过全球PPH和IP5 PPH与USPTO进行合作的有23个国家和地区,此外,USPTO还与巴西等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PPH协议。我国专利申请人可以使用该途径。
2.启动条件 在先审查决定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有授权前景,申请人可要求在后审查加快;
对于全球PPH和IP5 PPH,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需要额外缴纳相应的费用,对于PCT PPH,无权利要求限制。
可见,PPH通道对于已经拿到另一局正向审查意见,又向USPTO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来说非常合适,不仅不需要申请人缴纳额外费用,而且也可以获得加快审查。需要注意的是,提交PPH申请的申请人需要将在后申请,即向USPTO提交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修改为第一局已经认可的范围,即相等或更小,因此,需要申请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和加快审查之间进行权衡。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加快审查、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申请人的加快审查
3.加快程度 加快程度取决于第一局的正向审查意见通知书。
4.加快数量 2014财年USPTO共收到7462件PPH申请。
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申请人的加快审查
根据USPTO审查程序手册MPEP 708.02的规定,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特殊变更(make special)请求,将申请类型转变为加快,该加快与普通加快审查类似。该政策为永久政策,USPTO自1959年12月开始实施。
1.适用对象 申请人年龄大于65岁,或者其健康状况无法满足正常申请程序中的相应行为。
2.启动条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交身份年龄证明或者医师诊断等可证明健康状况的证明。
3.加快程度 USPTO将对整个审查过程予以加快。
对我国申请人的相关建议
对于我国大多数申请人而言,美国是重要的海外市场之一,在向美国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加快方式,加快审查进程以便早日获得专利授权。PPH途径无需缴纳额外费用即可加快,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优先考虑;优先审查适用性最广,同时经济成本较高;普通加快审查要求较为严格,申请人如果迫切需要加快审查则需要慎重考虑,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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